一、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科普 | 068“代理退保”骗局,你遇到过吗?
2017年,董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代表某保险公司向客户销售保险,并取得佣金。2020 年董某离职后,为诱导客户“退旧买新”以再次获取保险佣金,利用唆使客户提供虚假证据等手段教唆、代理该客户进行恶意投诉,以存在销售瑕疵为由,向某保险公司提出全额退保。该公司在与客户协议解约后,将董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021 年,经法院判决,被告董某赔偿某保险公司佣金损失、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
很多人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中都看到过“全额退保”“成功率100%”“退还保费”之类的广告信息,怂恿、诱骗消费者授权第三方进行退保。
1、代理退保的骗局
不法分子以“代理退保”为名进行不法活动,形式很多。我们总结了一下,大致有这些种类:
1)以消费者所购的保险产品“有瑕疵”“会亏损”“需要升级”等理由,诱导消费者退保,购买新的保单,从而赚取佣金,有的还会借此骗取保险公司的企业奖励津贴。
2)教唆消费者伪造证据,对保险公司恶意投诉,胁迫保险公司全额退保,“退保代理人”以“手续费”等名义向消费者收取费用。
3)利用各种手段,截留、侵占消费者的退保金,有的还会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套取消费者的个人重要信息,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等。
不法分子在从事“代理退保”的非法活动时,有的冒充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有的冒充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有的谎称与银保监局、保监会退保中心“有关系”,以骗取消费者的信任。
前面的文章小杨哥也讲过,退保的程序非常简单,退保时能获得的退保金也是透明的,完全没必要依靠那些所谓的“内部人士”。遇到退保问题,如果没有专业的保险顾问可以咨询,最好的办法就是打保险公司的官方客服电话。
2、代理退保的风险
“代理退保”的非法活动不仅扰乱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也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权益。银保监会在《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中,就指出了“代理退保”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三种风险:
1)失去正常保险保障的风险
2)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的风险
3)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3、有关退保的建议
基于此,银保监会在上述文章中给保险消费者提供了三条建议:
1)充分考虑自身的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
2)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
3)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除了这三条建议,我们另外给大家两条建议:
4)多了解一些保险知识
哪怕只具备基本的保险知识,也能识破大部分的“代理退保”骗局
5)找一个靠谱的保险顾问
让专业人士帮助你绕过“代理退保”的坑。
延伸阅读:
2021年11月,新华网发表了一篇名为《防范“代理退保”等风险,这些套路要当心!》的文章,揭露了“代理退保”的三个套路:
①通过虚假承诺、伪造证据等不法手段阻碍消费者正常维权;
②鼓动消费者退保后购买所谓“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③套取消费者重要的身份信息、敏感的金融信息。
其实,套路千万条,只要谨守一条原则,就能“不上套”,那就是:莫贪心。
我是小杨哥,保险科普领域输出文字30万+,可以看看我的专栏。这里有任何你
想知道或者不知道的保险答案。
二、保险合同被解除?
不用写某安了,直接报平安的名字吧。
这也是一个展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机会:很多人说,“带病投保”没有问题的,只要熬过两年了,一定能赔的。
这个案例,被拒赔了。
说实话,在这个平台,毕竟少数看到平安的大额拒赔案例。
为啥?
1,一般情况下平安的保险理赔,人均赔付不超过10万,你这个理赔金额30万了,平安肯定需要慎重又慎重。
数据直观:如果只是几万的保额,估计平安也可能“通融理赔”了。
2,“当时买保险的时候人都很健康”,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都不需要去医院、不吃药,所以是健康的。
这是我们认为的“健康”,但是医学上已经提示有“肺结节”了,说明处于一个“亚健康”状况了。
而且临床医学,跟保险的核保医学本就不同。
临床医学是解决已经迫在眉睫的问题,
核保医学是看:未来这个问题会不会导致我们公司要理赔?
“推销员没有问这些问题”,这句话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这是销售员的失误,不是你们故意不告知。
但是困境在哪里?在这里:“查聊天记录发现并没有购买保险的记录”。
先不说重疾险,有可能线下签字购买。
但是平安e生保是一个网络销售的百万医疗险,必须是链接投保,销售员必然用微信发给你的,那这个链接的前后聊天记录都没有了么?
找到聊天记录,这是你争取理赔的第一个点。
3,“对于健康告知里的肺部结节和我父亲得的浆细胞白血病没有一丁点关系,为何属于我们违约?”
这个点,参考保险法16条。
什么时候《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成为你们理赔的“尚方宝剑”了?荒谬!
这份保单是否因为没有告知的健康问题,对保单合同有重要影响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这是平安拒赔的法律依据。
同样的,使用这个条款,我们也可以做出对我们有利的解释:就是楼主自己说的,肺结节跟白血病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
所以,这是你可以争取理赔的第二个点。
4,保单续保3年,保险公司依旧有权解除合同,再认真看下保险法16条,只要保险公司从知道这个事项起,30天内有权解除合同。
5,司法不司法的,不见得能给你一个100%理赔的案例。
你可以去翻翻裁判文书网,跟你们相似的案例,都是如何判决的,你就大概有个谱。
6,医疗险拒赔,比较难沟通成100%理赔,以及后头续保。
因为医疗险本身花的钱又少,赔付的概率大,后续赔付的持久,保险公司多半不愿意给续保。
而且医疗险本来的健康告知就非常非常的严格,正常告知有肺结节的话,医疗险可能买不到的。
所以平安医疗险拒赔也是合理的。
小结:如果你能找到上面2、3 点提到的相关证据,我们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给我们理赔,100%能成功。
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平安那边又拒绝沟通,那建议你找个律师直接起诉吧。
三、提前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这个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为简明叙述,正文不引法条原文:
一,学校禁止转租,你仍转租房屋,学校可以解除与你的租赁合同或认定转租合同无效。一旦解除或认定无效,你转租合同也无效。但是,虽合同无效,转租的承租人毕竟使用了房屋,所以可以诉请法院让他支付你使用费,但是不可以诉情对方违约。注意,前面说的是学校可以解除与你的租赁合同,如果学校没有解除和你的租赁合同,那么你的转租合同有效,可以要回以前的租金,且诉情对方违约,解除转租
合同并请求赔偿。
二,学校虽约定禁止转租,但校方知道你转租且未提出异议,六个月后,学校就丧失了解除与你的租赁合同的权利,你的转租合同有效,可以诉情对方违约,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三,以上只是法律理论,在实践中,也有法官一看,原租赁合同中有禁止转租条款。立刻判转租无效,不会等校方来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这也不违法,只是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有一点差异。
四、解除合同的十大技巧?
用人单位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一点要注意以下10点!
1、准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
避免用词不当,协议无效
劳动合同协议中表述词一定要准确,不能用“准备解除”、“即将解除”、“希望解除”等一系列词语,这样用词表示了对未来事件发展的期待,但并不是对协商一致结果的表述,协议因此失去为解决问题而签订的初衷,直接影响解除协议效力。(要直接表达为“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敲黑板!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一定要规范!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其他合同的终止会带来的法律效果不一样,甚至基于不同情况下的终止都会有些许差别,解除劳动合同有很多有些HR不注意,一不小心套用一般的“终止合同”协议范本,可能直接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而纠纷不止。
2、明确协商解除的提出方
实际情况中,大多是因为用人单位提出而协商解除,部分是由劳动者提出。提出人不同,不会影响劳动合同解除的效果,但决定用人单位是否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支付金额、失业金等,所以这时候协商解除的提出方至关重要。
在拟定解除协议时要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经济补偿,进行约定。在双方协商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这就需要用人单位要充分考虑周全,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端。
3、约定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日期或时间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解除时间有两种:一种是双方签署解除协议时劳动合同解除;
二、签署解除协议后的某个时间点(或某个期限后)双方劳动合同解除。
解除协议应写明解除的具体时间,如果解除时间写到某日,参照《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该日的二十四时。如果是协定即日解除情况下,为避免双方签章后当日可能产生问题,可以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解除”。
4、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在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中,除法定补偿外,还可能包括加班费、社保、公积金、未休年假等其他补偿金。这些是分别列项,还是一揽子支付加无争议条款兜底?需要用人单位考虑清楚。
2. 支付金额、币种:经济补偿金额最好同时用大小写写明,币种如无特别约定,则为人民币。
3. 税前或税后:经济补偿的税金由谁承担?双方需要在解除协议中要说明个税承担方。
4.支付时间和方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支付。但是,实践中双方需要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时间和方式作出明确约定,一次还是分次支付,汇入的具体账户最好为员工本人工资账户,如果不是则更要写清楚。
5、协商解决工资支付截止日、社保、公积金缴纳截止月份
鉴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双方通常约定最后工作日,但是工资支付的最后日期可能与最后工作日不同,建议约定明确,具体到日。
社保和公积金缴到哪个月份也要约定清楚。如果双方商在解除后仍要缴纳一段时间社保或公积金,则双方要对社保和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承担部分分别约定清楚,由谁承担,怎么支付。
6、对年休假、奖金、提成奖金等事项作出安排
这几项通常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会发生争议的地方,年休假如未提前安排,则在要约定补偿金额;年度奖金是否支付,情况如何。
提成奖金问题相对复杂,可能涉及未回款部分奖金,则双方约定奖金支付规则。
7、点明无争议或弃权条款
这是解除协议中的又一关键点。
注意,这一条款的表达方式可以灵活处理,但最终一句话不可少,“本协议签署后,除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外,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不过,即使有这样一个总括性条款,员工在签署后还是会想起来有些什么事情没有了解清楚找到公司,因此,建议在此处尽量列出没有争议的具体项目。
8、交接时间和方式
员工离职后,如果交接不到位,会对后续工作开展造成麻烦。所以在《协议书》中一定要写明交接时限、指定交接人、交接内容和交接方式等等。
一般用人单位有交接制度和流程,可以约定按交接流程办理。如果有特殊需要交接的事项,则要清晰约定具体交接方式、要求和交接时间。
9、竞业限制义务启动
如果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则劳动合同解除后是否启动竞业限制以及有关竞业限制具体要求和竞业限制报告义务、竞业限制补偿支付等要再次做出说明。
即使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很清楚,最好此处也要重点提示。有必要,也可以另行签署文件。如果之前双方没有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也可以就竞业限制事宜进行协商和约定。
10、保密义务和不侵犯利益约定
所谓的“保密”,一方面是合同履行期间获取商业秘密信息的保密责任的重申,另一方面是关于本次协商解除及《协议书》内容作为保密事项,要求劳动者保密。
同时,在协议中,通常也得要求员工不进行有损用人单位相关名誉和利益的行为。
除上述重点内容外,解除协议书中通常还约有主体条款、离职手续条款、协议生效条款、协议语言文本条款等一般条款。除此,如双方还有就特殊事项的约定,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疫情面前,员工们大多能体谅企业,甚至自愿降薪与企业共患难。
但在共抗疫情背后,有多少企业只是想趁机变相裁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企业与员工成了利益共同体。
既然是共同体,更多地应该想的是“共度”,一起等疫情结束。
因为疫情之下,没有赢家!
五、关于解除合同劳动证明?
一、何谓“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够使新单位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办理相应手续提供依据。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一)离职证明,表示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三)二者的区别在于劳动补偿方面不同。(四)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但是没有规定是否“应当”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绝大部分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能好合好散,但也有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写明解除原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违法违纪,或者脾气怪异,或者能力有限。因此,劳动者要遵守规章纪律,避免损害用人单位利益,同时,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面对用人单位的恶意打击报复,应当坚决进行斗争。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根据《劳动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规定,本公司解除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特此证明。 (公司用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六、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证明?
如果是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可以向法院提供包括用人单位给你的解除通知、签订的解除协议、社保解除手续等。
七、劳务合同医疗期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
八、借款合同解除担保是否解除
借款合同解除担保是否解除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消费信贷的普及,借款合同的签订变得越来越普遍。然而,有时候借款人会面临还款困难,此时解除借款合同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但是,一旦出现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是否意味着担保也自动解除呢?本文将详细介绍借款合同解除与担保关系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借款合同解除与担保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事项。借款合同的解除是指借款人与出借人协商一致,通过解除合同等形式解除双方的借贷关系。而担保是指出借人与担保人签订了保证合同,担保人保证借款人按时还款或履行其他债务。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的解除不会自动导致担保合同的解除。无论借款合同是否解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担保合同仍然有效。也就是说,即使借款人和出借人达成了解除借款合同的协议,借款人仍然有还款责任,担保人仍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那么,借款合同解除后的担保责任能否解除呢?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解除担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借款人与出借人协商一致,解除借款合同。
- 出借人同意解除担保。
- 担保人同意解除担保。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以解除担保。如果出借人不同意解除担保,或者担保人不同意解除担保,那么即使借款合同解除,担保责任仍然存在。
此外,即使担保人同意解除担保,但出借人不同意解除担保,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借款人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该担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做出是否解除该担保的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合同解除后,借款人仍然需要根据原有的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包括利息和本金的还款。只有在出借人同意解除借款合同,并且担保人同意解除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才能免除还款责任。
在进行借款时,借款人和担保人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借款合同解除与担保解除的规定。借款人在遇到还款困难时,应该及时与出借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如果出借人同意解除借款合同,借款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解除担保。同时,担保人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担保责任,及时履行担保义务。
总之,借款合同解除不会自动解除担保合同的责任。借款人与出借人解除借款合同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出借人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才能解除担保责任。因此,在借款和担保过程中,双方应该谨慎选择,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纠纷。
九、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是商业合作中常见的法律概念,但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些重要的区别。在商业合作中,当发生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时,可能导致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或法院裁决等方式,根据一定的法律程序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合同解除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
- 违约:当一方违反了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时,另一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 严重不履行:当一方在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方面存在严重不履行的情况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 无效或违法:如果合同存在无效或违法的情况,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 不可抗力:当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裁决。一旦合同解除生效,各方不再具有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在合同期满、完成目标或履行义务后,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终止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
- 到期终止: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 完成目标:合同约定的目标或条件达成,合同终止。
- 履行完毕:合同双方已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合同终止。
- 变更协议: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新的合同或者变更合同条款,旧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是合同期满或者达到目标后的自然结果,不需要双方另行协商或采取法律行动。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虽然都意味着合同的结束,但在性质、方式和条件等方面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1. 解除主体不同:合同解除是由当事人自愿协商或诉诸法律途径解除合同,需要双方的一致意见或法院的裁决;而合同终止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条款,自动终止。
2. 解除条件不同:合同解除通常发生在一方违约、严重不履行、无效或违法、不可抗力等特定情况下;而合同终止是在合同期满、完成目标、履行完毕或签订新合同等情况下自动终止。
3. 解除后果不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不再具有合同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可以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而合同终止是根据合同约定自动终止,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了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4. 解除方式不同:合同解除需要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而合同终止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条款自动终止,不需要另行协商或法律行动。
总之,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是商业合作中常见的法律概念。在面临合同纠纷或需要结束合作关系时,双方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遵守法律程序,并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后妥善处理相关事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的终止和合同的解除是两个常见但又具有不同含义的术语。虽然这两个概念都涉及到合同的结束,但它们的引发条件和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自动结束,无需任何进一步的操作。合同终止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例如合同期满、完成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事件等。一旦合同终止,双方不再有互相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例如,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当合同期满时,合同自动终止,不需要任何进一步的行动。另外,如果合同是达到了合同目的,例如一方按时交付了货物,那么合同也会自动终止。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通过书面通知等方式提前终止合同。合同解除是需要当事人之间互相同意并采取行动的。一旦合同解除,双方需要履行解除合同的相应义务。
合同解除通常需要某种违约行为或者事先约定的条件。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以通知解除合同。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合同中可能明确规定了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例如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超过一定期限。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主要区别在于发生的方式和引发条件。合同终止是由于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自动发生,无需当事人之间的进一步行动。而合同解除需要当事人之间互相同意并采取行动。
此外,合同终止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束,而合同解除通常需要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合同。
法律后果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双方不再有互相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合同终止后,双方无需履行合同,也无法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而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双方需要履行解除合同的相应义务。例如,如果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总结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作为合同的结束方式,在商业交易中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终止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者法律规定条件自动发生,无需双方进一步行动;而合同解除是需要当事人之间互相同意并采取行动的,通常需要某种违约行为或者事先约定的条件。
双方在商业交易中应当明确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条件,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合同终止或者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并合理处理相关事务,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交易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