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医疗收费政策?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47号),现就完善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收费项目
设立“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互联网复诊、远程会诊、同步远程病理会诊、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心电监测远程传输、起搏器远程监测、除颤器远程监测费用。
二、规范收费行为
(一)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项目管理,未经批准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互联网医院按其登记注册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性质适用相应的价格项目政策。
(二)互联网复诊诊查费是医疗机构通过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对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的常见病、慢性病的相同诊断进行复诊时收取的费用,不区分医务人员职称,不得用于首诊。
(三)依托“互联网+”提供家庭医生服务,按照服务包签约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和结算费用,不得因服务方式变化另收或加收费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部间的远程会诊或远程诊断不得向患者收费。
(四)患者接受“互联网+”医疗服务,按服务受邀方执行的项目价格付费,涉及邀请方、受邀方及技术支持等多个主体或涉及同一主体不同部门的,各方自行协商确定分配关系,不得向患者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或加收费用。
(五)仅发生于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不直接面向患者的服务;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不属于诊疗活动的服务;非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等都属于明确不作为“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不得向患者收取费用。
(六)患者享受线下服务时,由接诊医师通过“互联网+”的形式邀请其他医师进行会诊,诊查费仍按照线下医疗机构规定的标准收取;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检验检查服务,委托地单方出具结论的,收费按委托方线下检查检验服务项目的价格执行,不按远程诊断单独收费,不得重复计费,不得以变换表述方式、拆分服务内涵、增加非医疗步骤等方式或名义增设收费项目。
三、强化组织监管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以公立医疗机构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日常检测监管,对线下项目服务形式改变后,费用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要及时开展调查,并及时向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报告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明确清晰的方式予以公示,并同步做好HIS系统相关改造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传
各医疗机构要结合“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新规律、新特点,引导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平稳实施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
本通知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互联网医疗补贴政策?
(一)价格管理政策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按项目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主要实行政府调节,省医疗保障局负责价格项目准入和价格制定调整。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属于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其具体付费方式和价格标准通过医保谈判协议确定。
(二)医保支付政策
明确对线上线下项目实行平等的支付政策,并要求各地根据新业态特点,完善总额控制、支付方式、协议管理以及结算流程等。
(三)明确纳入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必须同时符合5个基本条件
1、应属于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准许以“互联网+”方式开展、临床路径清晰、技术规范的服务;
2、应面向患者提供直接服务;
3、服务过程应以互联网等媒介远程完成;
4、服务应可以实现线下相同项目的功能;
5、服务应对诊断、治疗疾病具有实质性效果。
(四)明确不纳入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情形
1、仅发生于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不直接面向患者的服务;
2、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不属于诊疗活动的服务;
3、非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不作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4、以上包括但不限于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查房、医学咨询、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医学鉴定、健康咨询、健康管理、便民服务等。
(五)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坚持线上线下价格与服务效用相匹配,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和价格水平,体现激励服务与防止滥用并存;
2、坚持线上线下服务价格与经济性改善程度相匹配,使线上服务可以比传统就医方式更有利于节约患者的整体费用;
3、坚持线上线下服务价格与必要成本的差异相匹配,体现医疗服务的共性成本和“互联网+”的额外成本。
(六)保障患者权益,针对各类服务特点细化价格行为规范
1、“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包括一个项目的所有费用;
2、检查检验服务,委托第三方出具结论的,收费按委托方线下检查检验服务项目的价格执行,不按远程诊断单独立项,不重复收费;
3、由不同级别医务人员提供互联网复诊服务,均按普通门诊诊察(查)类项目价格收费;
4、依托“互联网+”提供家庭服务、按照服务包签约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和结算费用,不得因服务方式变化另收或加收费用;
5、患者接受“互联网+”医疗服务,按服务受邀方执行的项目价格付费,涉及邀请方、受邀方及技术支持方等多个主体或涉及同一主体不同部门的,各方自行协商确定分配关系,不得分解收费或加收费用;
6、实施价格公示和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应以明确清晰的方式公示并告知患者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以及医保支付政策,充分保证患者知情同意和自主选择。
三、互联网数据特点?
大数据是全球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它指的是收集和分析大量数据以生成可操作的见解,组织可以使用这些见解来增强其不同方面。大数据包括多个过程,包括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存储、数据可视化等。
大数据分析主要有七个特征:
1. 速度
体积是指您拥有的数据量。我们以 Gigabytes、Zettabytes (ZB) 和 Yottabytes (YB) 为单位测量数据量。
2. 体积
速度是指数据处理的速度。
3. 价值
价值是指您的组织从数据中获得的收益。
4. 品种
多样性是指大数据的不同类型。这是大数据行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因为它会影响性能。
5. 真实性
真实性是指数据的准确性。它是最重要的大数据特征之一,因为低准确性会极大地损害结果的准确性。
6. 有效性
用于预期目的的数据的有效性和相关性。
7. 波动性
大数据在不断变化。您一天前从某个来源收集的数据可能与您今天发现的不同。
8. 可视化
可视化是指通过图表和图形等可视化表示来展示您的大数据生成的见解。随着大数据专业人士定期与非技术受众分享他们的见解,它最近变得流行起来。
四、数据要素政策解读?
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并强调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指明了方向,对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应着力破除数据确权、自由流动、隐私安全等方面瓶颈制约,完善配套措施,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据资产化进程,构建数据治理监管体系,使数据要素充分参与市场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2017年大数据政策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大数据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核心资源之一。特别是在政治经济领域,大数据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政府制定更有效的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2017年,大数据政策备受关注,各国纷纷制定相关政策以应对日益增长的数据量和数据应用需求。
中国的2017年大数据政策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之一,对大数据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2017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大数据政策文件,旨在推动大数据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应用与发展。
其中,中国政府提出了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数据资源整合利用、完善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促进大数据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创新应用。这些政策的出台为中国大数据产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国家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美国的2017年大数据政策
与中国类似,美国也在2017年制定了一系列大数据政策,主要集中在数据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美国政府鼓励企业和机构加强数据保护意识,同时促进数据在跨部门、跨领域的共享和应用。
特别是在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等关乎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领域,美国政府加强了对大数据的监管力度,以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不受侵犯。这些政策旨在在保证数据价值的同时,有效管理数据风险,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2021年大数据政策展望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数据的不断增长,大数据政策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未来,预计各国将进一步加强对数据的管理和监管,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和安全使用。
同时,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也将为大数据政策的制定带来新的考量。如何更好地平衡数据的开放与隐私保护、技术创新与法律法规,将是未来大数据政策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综合而言,大数据政策的制定与落实不仅关乎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涉及到每个个人的数据权益和隐私保护。希望各国政府能够在未来的数据治理中找到平衡点,推动大数据在全球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
六、互联网数据是什么?
互联网数据是指通过互联网这个全球性的计算机网络传输、存储和处理的各种信息。这些数据包括了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涵盖了各种领域,如商业、科技、娱乐、教育、新闻等。互联网数据是现代社会信息交流的重要载体,为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提供了便捷的方式。
互联网数据的特点如下:
1. 大量性:互联网数据量庞大,且不断增长。据估计,全球互联网数据量每年以约 50% 的速度增长。
2. 多样性:互联网数据形式多样,涵盖了多种媒体类型和领域。
3. 实时性:互联网数据传播速度快,实时性强,可以迅速传递到全球各地。
4. 互动性:互联网数据的使用者可以与其他人进行实时互动,共同创造、分享和交流信息。
5. 个性化:互联网数据挖掘技术的发展,使得个性化推荐越来越普及,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获取定制化的信息。
6. 可量化:互联网数据具有可量化特点,通过数据分析和技术手段,可以对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和评估,为商业决策提供支持。
互联网数据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如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电子商务、在线广告、大数据分析等。同时,互联网数据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如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知识产权等问题。因此,在利用互联网数据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确保数据的合法、安全和有效使用。
七、互联网是国家政策吗?
互联网是国家政策,都必需手续齐全。
八、互联网旅游扶贫政策有哪些?
精准扶贫、买农产品、开发旅游景点
九、互联网十大数据
互联网十大数据:了解当今数字世界的关键指标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数据已经成为数字时代的核心。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了解并掌握互联网十大数据,对于个人和企业都至关重要。本文将带您深入探讨这些数据,揭示数字世界背后的秘密。
1. 网络用户数量
互联网用户数量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数字化程度的重要指标。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球互联网用户数量已超过40亿,占全球人口的一半以上。中国、印度和美国是拥有最多互联网用户的三个国家,其中中国更是世界上互联网用户最多的国家。
2. 移动互联网普及率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移动互联网普及率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普及程度。目前,全球移动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超过80%,远远高于传统PC端。
3. 社交媒体活跃用户数
社交媒体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人们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了解社交媒体的活跃用户数,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消费者需求,制定营销策略。Facebook、Instagram、Twitter等社交媒体平台的活跃用户数都是企业关注的重点。
4. 电子商务交易额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中国的双十一购物节、美国的黑色星期五等促销活动,每年都会刷新电子商务交易额的纪录,体现了消费者对于网购的热情。
5. 云计算市场规模
云计算作为一种新型的计算模式,正逐渐改变企业的IT基础架构。云计算市场规模体现了企业对云计算服务的需求程度。Amazon Web Services、Microsoft Azure等云计算服务商的市场份额都在不断增加。
6. 物联网设备连接量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实现了互联互通。物联网设备连接量体现了未来智能化生活的发展趋势,也为企业带来了更多商机。智能家居、智能医疗等领域的发展,都离不开物联网技术的支持。
7. 在线教育用户规模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线教育已经成为人们学习的重要途径之一。在线教育用户规模是衡量一个在线教育平台受欢迎程度的重要指标。Coursera、edX等知名在线教育平台的用户规模持续增长。
8. 科技巨头市值
科技巨头的市值体现了科技公司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谷歌、腾讯、苹果等科技公司的市值居高不下,成为全球投资者关注的焦点。科技巨头的市值波动也直接影响着全球股市的走势。
9. 网络安全事件数量
网络安全问题在数字化时代备受关注,网络安全事件数量体现了网络安全形势的严峻程度。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网络安全公司的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10. 人工智能应用覆盖领域
人工智能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引擎,已经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应用覆盖领域体现了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和广度。智能助手、自动驾驶、人脸识别等领域都展现出了人工智能的巨大潜力。
掌握互联网十大数据,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数字世界的发展趋势,还可以指导个人和企业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数字时代已经来临,让我们一起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十、政策大还是法律大?
法律肯定大于政策。一般政策是依据法律来制定的。
一、政策是指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政策的实质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化、实践化反映。
二、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