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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环境管理办法?

一、化工园区环境管理办法?

不得随意乱排污染物,废料放入指定的垃圾箱中,污染物要排入指定的污水池

二、园区环保安全管理办法?

√环保安全管理办法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园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制定园区环保安全管理办法,确保入园企业的建设和生产符合环保要求。

科学规划:园区应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避免企业之间的污染影响。同时,要合理安排企业的生产计划和生产规模,避免过度集中和资源浪费。

加强环境监测:园区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应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推动污染治理:园区应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对于新建企业,应要求其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

加强日常管理:园区应定期巡查企业的生产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同时,要建立企业环保档案,对企业的环保行为进行记录和管理。

提供环保培训:园区应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环保法规、环保技术、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建立应急机制:园区应建立环保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人。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处置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鼓励公众参与:园区应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工作,公开环保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建立与周边社区的沟通机制,加强互动合作,共同推动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园区环保安全管理办法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还需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中国三大数据产业园区?

2018年中国产业园区综合发展实力TOP10榜单出炉。据榜单显示,中关村大数据产业园(中关村软件园和清华科技园两个分园)、贵安综保区信息产业园、上海市北高新服务园、仙桃数据谷/仙桃国际大数据谷、盐城市大数据产业园进入2018年中国大数据产业园区综合发展实力TOP10榜单前五。其中,中关村大数据产业园(中关村软件园和清华科技园两个分园)以得分0.83分位列榜首;其次,贵安综保区产业园和上海市北高新技术服务园分别位列第二和第三,两者得分仅相差0.01分,得分分别为0.55分和0.54分。

四、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

以下是我的回答,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如下: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智能化管控水平,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六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如需获取更具体的信息,建议前往江苏省政府官网查询或咨询专业人士。

五、数据共享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管理,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健康医疗大数据作为国家重要基础性战略资源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六、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认定管理办法包括:化工园区是否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许可证,营业执照,资金投入和产出值,技术水平,企业管理制度,员工情况

七、数据流通管理办法?

办法全文

为加强商贸流通统计数据管理,确保各类数据规范使用、安全保密,防止发生数据泄密丢失、不规范使用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办法。

数据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的统计数据,是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统计调查所获取的企业数据、商贸流通各行业数据(包括以文字形式、磁盘介质形式、网络邮件形式存在或涉及的数据资料)。

数据管理

(二)统计数据实行两级管理。商务部各相关业务司局负责管理商贸流通各行业国家库典型企业统计数据、各行业汇总数据和相关数据分析成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商贸流通各行业国家库典型企业统计数据、本省地方库典型企业数据和相关数据分析成果。

(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市、区(县)级商务部门及相关数据收集、加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相应制订数据管理细则,加强数据管理,与相关单位签订数据使用保密协议书。

数据的保密

(四)商贸流通业统计数据收集、加工和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统计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五)数据收集、加工和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1.违法公布保密数据资料;

2.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六)发生涉密数据丢失泄密情况,数据收集、加工和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当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商务部商贸流通统计工作办公室。

数据的使用和保管

(七)统计数据资料采用纸介质和磁介质两种形式保存。统计数据传递、调阅、复印、摘抄、拷贝应严格遵守相关程序。

(八)商贸流通业统计信息平台和其他相关数据平台,按用户主体和级别实行分级审核、查询、导出,各级别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商务部各司局、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和协会要保管好本级用户密码,不得将所管理的用户密码泄露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九)商务部各司局、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计工作人员传递、拷贝平台报表数据信息须经分管处长同意,批量传递、拷贝数据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遵循有关保密规定。

(十)受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统计工作的有关事业单位和协会,要按照委托协议要求使用和加工相关数据,数据使用过程中不得变更、篡改原始数据。在本单位内批量拷贝、传递数据信息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对外拷贝、传输有关数据的,须经部省两级主管部门同意。

数据的发布

(十一)全国商贸流通相关行业数据的发布,由商务部相关业务主管司局负责,相关材料及发布情况应在发布后的一周内报商贸流通统计工作办公室备案。

(十二)对外发布的全国数据,需与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数据及各地上报的统计数据协调一致。发布地方总体数据的,应与地方统计局相关行业数据及各地上报的统计数据协调一致。

(十三)单个企业数据不得对外发布。

(十四)有关行业全国企业排名数据的发布,由商务部主管业务司局负责把关,并报请部领导批准。

(十五)有关各省市企业排名数据的发布,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把关、批准。

附件

商贸流通行业数据保密协议书

为加强商贸流通统计数据成果及相关资料(数据库等)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防止发生数据丢失泄密、违规使用等行为,根据《商贸流通统计数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数据管理部门):

乙方(数据收集、加工和使用单位):

一、保密的范围

本协议书所述保密范围为商贸流通各行业统计数据信息及相关分析成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数据保密工作进行检查,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甲方应按照《商贸流通统计数据管理办法》组织做好统计数据管理工作,为乙方提供完成相关工作所需的数据资源。

(三)甲方应明确数据管理等相关要求,适时开展数据管理和保密方面知识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商贸流通统计数据管理办法》规定,自觉维护甲方及相关统计对象的权益,并对保密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乙方承诺,对所有数据予以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机构或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甲方有权追究责任。

(三)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利用所掌握的企业数据信息。

(四)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拷贝服务器上的任何数据信息,不得将数据对外提供或发布,不得私自在互联网上传输、登载。

(五)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报告本级商务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还应及时报商务部相关业务司局和统计工作办公室。

四、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存档备查。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本省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和安全管理,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和安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数据,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各类数据资源。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数据开放,是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具备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利用的数据集的公共服务。

九、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1、确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管理各项基本制度;

2、明确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3、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锁定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

4、建立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和推动政务数据开放的制度措施。

十、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统一规范原则。各类应用系统采集和处理的数据,应符合各自应用系统所要求的数据标准。

•全程监控原则。建立数据从采集、审核、处理到维护的全过程监控体系,重点把好数据的采集录入关,确保各类应用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层级考核原则。各个业务信息系统对各自直接下属单位的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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