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性教育的国家政策?
关于全国性教育组织审批和管理的若干规定
[87]教办字021号
一、全国性教育组织的范围
全国性教育组织系指教育系统的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
不属于全国性的教育组织,其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
二、全国性教育组织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全国性教育要有足够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它的学术、业务活动范围比较广,在国内的影响和作用比较大,并在对外交往中有能力和权威代表我国教育的某一方面进行活动。
2.全国性教育组织应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教育改革为宗旨,以理论探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咨询服务为主要任务。
3.全国性教育组织应有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并经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的章程;有经过民主选举组成的领导机构及有威望的负责人。全国性教育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是中央、国务院部委一级机关。
4.全国性教育组织要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正当的经费来源等基本条件。
三、全国性教育组织的申报和审批
凡申请成立全国性教育组织,都要由业务主管部门按全国性教育组织必须具备的条件审查同意后向国家教育委员会申报,经国家教委审核批准,办理手续。批文同时抄送国家改委。
被批准的全国性教育组织设立分支机构或接收团体会员时,应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四、全国性教育组织的审批原则
1.全国性教育组织一般按大的教育层次组建,不过细划分。
2.凡不具备全国性教育组织条件,但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确有必要存在的教育组织,可申请挂靠到业务相近的某一全国性教育组织,作为其分支机构或团体会员。
3.属于重大的特殊性的教育组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意见,经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亦可作为全国性的教育组织。
4.在中办发[1985]50号文件之后新批准成立的全国性教育组织,不列入国家的行政或事业单位,不定级别,人员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经费不纳入国家财政预决算。
5.批准成立全国性教育组织时,一律由国家教委正式行文,不能以领导同志的口头答复或批示代替正式批复文件。
五、加强对全国性教育组织的管理
1.全国性教育组织应围绕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理论探讨、组织学术交流或开展咨询服务等;禁止从事与本组织宗旨相违背的生产和商业性经营活动。
2.全国性教育组织创办各类学校,应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全国性教育组织对外交往,应由业务主管部门按中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控制出国团组,讲求实效。
4.全国性教育组织召开全国性的会议,须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非全国性的教育组织,不能召开全国性会议。
5.全国性教育组织接受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捐款,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准向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搞摊派;全国性教育组织办学或从事咨询服务等活动,允许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收费。
6.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对新成立的全国性教育组织进行宣传报道时,要向国家教委办公厅核实,未经批准的不得报道。
国家教委
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二、国家关于劳动教育的方针政策?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加强劳动教育的新要求。
二、全面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
三、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四、着力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
五、切实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
三、关于职业教育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策?
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政策
1、技能要素正以类似创投公司“技术入股及分红”的方式真正让技能人才的经济收益大幅提升,从简单的“多劳多得”走向“善劳多得”。
本次政策特别提出: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技能等级等制度,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按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
这就是说,技能人才依靠自身的技能提升,可以大幅提高自身经济收益,技能越高收入越高、创新能力越高收入越高,这将真正迈入“善劳多得”的时代!
所以现在学会一门过硬的技术很重要,有了过硬的技术就有好的生活。
2、校企合作共发展,学生培养和企业需求无缝对接
本次政策指出: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提供普惠性、均等化、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并将工匠精神、质量意识融入其中,有利于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
这就是说,国家将把终身培训纳入到促进就业质量和效率的考量之中,那些真正帮助普通劳动者实现了真正的技能提升和良好就业的职业培训机构和组织,必然会脱颖而出。
3、大学生“回炉再造”又或将成为一个热点。
本次政策指出:对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相互衔接。
4、理论与实践都过硬,“双师型”教师才是老师好典范。
双师型教师,就是会教课的老师,又是专业技术能手,这是对老师的必要要求。
让学员在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技能实践两不误。既不会沉溺于书本成为“书呆子”,又不是只懂做工却没有理论素养的工匠。
四、关于尿素国家出台政策?
答:国家为支持农村农业发展须要,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尿素产品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
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已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尿素价格成本,为农民减负增收助力脱贫致富。
五、关于创新素养的教育政策?
反对教培行业,给家长和学生减负,给家长做培训,让家长如何引导孩子向积极的方向努力学习。
六、2021关于降级的教育政策?
1、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
(1)招生对象: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2)招生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它自主招生试点高校;
2、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家计划(国家专项计划)
(1)招生对象:主要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2)招生学校: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3、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1)招生对象:主要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2)招生学校: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这三大专项计划,已经实行多年。目前国家正致力于脱贫攻坚,所以每年的招生数量都在逐渐增长。因此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要成绩达标,就可以享受高校降分录取的政策。
七、国家的教育政策是什么?
教育公平是最能体现社会公平的领域,也是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方针,提出了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战略目标,这是着眼现代化建设全局、针对我国教育的现状提出来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当前,要把重点放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上,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八、家庭教育国家扶持政策?
家庭教育国家的扶持政策包括希望工程以及。家庭的启蒙教育,等等都是国家扶持的教育政策。
九、国家民办职业教育政策?
一、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二、进一步明确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
三、统筹规划,多种形式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四、进一步完善推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要切实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指导和管理。
六、做好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工作。各地要大力宣传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展示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丰硕成果,对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提高全社会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让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国家对教育培训的政策?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
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
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