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医疗废物集中收贮点和依托县级医疗集团等方式,建立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分级分类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实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100%全覆盖。结合收集体系建设,做到医疗废物规范周转、在规定时限内转运处置,并对转运过程实时视频监控。要加快推进各设区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新(改、扩、迁)建工程建设,到2022年年底,争取将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至233吨/天,各市处置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全面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各市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建成市级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完成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山西省医疗废物监管平台”的对接,实现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及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