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落户政策?
2022年12月12日举行的《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珠海市将进一步放宽落户门槛,落户珠海的社保缴费和居住证要求从“双五”年限调整为“双二”,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三地“解绑”自有住房的落户条件。
一、申请条件:在珠海居住满5年或以上,在珠海购买社保满5年或以上,并有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常住户口。
二、珠海人才引进入户政策变化:按照最新人才引进入户新政策,早在2020年提出的放宽人才引进入户政策,已经到期。截至目前,暂未有新的修改通知。如未有新的人才引进入户政策,则按照2020年发布的政策为准。
最新申请条件:(1)放宽学历条件:非全日制大专学历也可人才入户由过去的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放宽为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2)放宽并统一年龄条件新规将学历人才、职称人才、技能人才入户条件放宽统一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3)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限制条件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限制条件;取消珠海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限制条件。(4)放宽“先落户后就业”条件:毕业五年内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直接入户在珠海没有工作、没有社保、没有房产,但属于“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不受珠海人才引进入户的对象范围限制,仅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市公安局负责)。
三.珠海投靠入户政策按照最新的珠海投靠入户政策,相对之前,珠海投靠入户政策也是放宽了。主要是取消父母等直系亲属投靠的婚龄、年龄,身边无子女等限制条件同样也被取消。
申请条件:①、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条件户口在外地且未满18岁的子女,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父亲或母亲落户的,可申请办理随父或随母户口迁移。②、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珠海市户籍人员其市外户口的父母,可申请投靠子女迁移户口。③、夫妻投靠入户条件投靠珠海户籍的配偶,符合规定,可以在珠海办理投靠入户。
二、厦门落户政策?
一、优化部分落户政策
㈠ 吸引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闽工作入选的国家人才(科技)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类、B类、C类),以及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㈡ 获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劳动模范”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㈣ 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骨干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提供便利。经组织、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录用、招调的各类人才,或经工信、科技、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㈤ 优化投靠落户。夫妻投靠的,取消被投靠人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1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二、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就业落户
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国家学信网可查询);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5.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㈡吸引企业骨干员工落户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2.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三、其他规定
㈠市人社局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实施细则,按计划办理人才引进、迁入人员社保审核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市工信局负责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操作指引;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和火炬管委会负责制定所属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实施细则并发布企业名单;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新落户适龄儿童就学统筹办法;市公安局负责办理外来人员落户随迁、投靠落户等审核迁户手续。
㈡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以及其他违法犯罪的记录。在落户办理过程中,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㈢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㈣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依法拥有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三、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落户条件: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申请落户时按规定缴纳我市社会保险,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
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且在市区城镇地区租住在同一镇(街道)满2年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凭在我市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宁波市城镇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材料,按照“一房一户”原则,可申请落户房屋所在镇(街道)设立的社区集体户。户口已在市区城镇地区的( 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外),不得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
四、外地落户北京政策?
女方结緍到男方家里如果是农业户口的,结緍三年后户口才能落户到男方家里。
五、长沙落户政策?
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
同时,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2020年,湖南出台《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放宽人才落户限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长沙就业人员可即时申报落户。”同时,长沙出台《关于贯彻和落实强省会战略的行动方案(2022—2026年)》,其中明确,经认定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六、浙江落户政策?
落户政策如下
一、学历落户:目前最宽松的落户政策,只需要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及以上的劳务合同、社保状态为已缴存(一般交社保2个月,可以显示“已缴存”)就可以申请。
适用人群:
1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与单位签定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在杭社保缴纳状态为“已缴存”;
3全日制研究生、硕士:50周岁以下,在杭社保缴纳状态为“已缴存”;
4全日制博士:55周岁以下,不用缴纳社保
二、积分落户:不满足“人才引进”落户,又不肯考证书的朋友就可以考虑积分落户。居住在杭州市各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可以申请积分落户。每年3月份申请,申请人居住证积分达到落户分值的(2020 年为120分以上),就能获得落户杭州资格。
适用人群:
1持有杭州市的《浙江省居住证》;
2年满18周岁;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十一条
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
第三十七条
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本省的落户规定。
“市外迁入”,是指跨区市市辖区或者跨县(市、区)的户口迁入。
七、海口落户购房政策?
1、海口本次限购政策明确一点:对非本省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限购,在海南没有拥有商品住宅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可在非限购区内申请首次购房。
2、然后是在城区设置了限购区域,限购区域内外省户籍购房有更严格的购房限制。是主城区,滨江西路以西、长彤路以东、南海大道和红城湖以北区域。
3、第二个是南部生态保护区,主要在椰海大道以南、绕城高速以北、铁龙路以西、粤海大道以东范围,按照多规合一,这是海口重要的生态保护带。
4、在限购区域内,要求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提供在我省各市县的连续2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才能购买首套房。另外对非本省户籍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限购,在海南没有拥有商品住宅或产权式酒店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可在非限购区内申请首次购房
八、天津落户高考政策?
下列人员可以在津参加高考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对于目前在校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实行3年过渡政策: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实行3年过渡政策: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2年及以上;
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
(3)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并具有天津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实行3年过渡政策: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满足初中毕业5年及以上;
☑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满足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
2.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和普通高中学籍,符合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的高中在校生。
3.符合《关于蓝 印户口学生在天津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规定的考生。
4.在津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津参加高考录取。
5.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持天津市公安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考生。
天津中考政策2022年
没有天津户籍可以在天津中考吗?答:非津籍可以在天津参加中考。但根据天津中考报名规定,不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和不具有天津市蓝 印户口的考生在中考志愿填报过程中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只能填报各类中职学校志愿。
天津市中考报名规定: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2.具有天津市蓝 印户口
3.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蓝 印户口,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者
4.符合津教委文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
5.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天津市常住户口者
6.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且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含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开发区、生态城、保税区、高新区、铁厂,不含户籍和学籍同在市内六区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回户籍升学,所回区必须是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申请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在学籍区参加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
7.不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蓝 印户口,但已在天津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按外地户籍考生报名考试,但只可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各类中职学校。
九、库车落户政策?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库车,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库车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库车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十、武汉落户补贴政策?
一、落户
如果你是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凭毕业证即可申请登记为武汉常住户口;毕业超过3年的大学生,只要在武汉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且与就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合同,缴纳了社会保险,就可申请落户武汉。
1、毕业三年内在汉就业创业
(1)办理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
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2)需要材料
《申报户口登记表》
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人员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缴税凭证
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3)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2、毕业超过三年在汉就业创业
(1)办理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已满3年,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35周岁、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的毕业生
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2)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申报户口登记表》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缴税凭证
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分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二、补贴
1、生活补贴
(1)申请对象及条件
具有武汉市户籍,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以及其他灵活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期限
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累计不超过2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和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只参加了一项的只补贴一项。
(3)申报材料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1式1份,A4规格,初次申请时提供)
灵活就业证明原件,每季度提供,拟留件。
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当地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1份,每季度提供,拟留件。
2、租房补贴
(1)申请条件
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企业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
在武汉市企业就业,经市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
与就业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五险),且本人上年度年收入低于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的
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租房补贴只限申请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2)所需材料
武汉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申请表,需提前在银行开设银行卡并打印复印件
申请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毕业证及复印件
与单位签订的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以及在武汉市连续缴纳一年社保明细、就业单位年收入情况证明、《武汉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武汉市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3)武汉大学生租房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
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