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人驾驶汽车出事故谁负责?
由无人驾驶汽车的制造商、软件提供商承担责任
对于无人驾驶汽车的制造商和软件提供商,就其本质上而言提供的还是一类产品,因此可以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以及《产品质量法》中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请求其对因无人驾驶汽车设计缺陷或质量瑕疵造成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承担最终责任。
二、l4级自动驾驶事故谁负责?
对于L4-L5阶段的完全自动驾驶,情况就比较复杂。尽管从表面上看,驾驶员已经失去了汽车控制权,发生事故时不应归因于驾驶员,而应当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但由于作为自动驾驶汽车决策核心的算法并不是完全可以预测和解释的,如何证明算法和损害的因果关系,如何科学合理解释免责事由,就存在一定难题。
三、人工智能的医疗事故由谁负责?
其一,《侵权责任法》第57条所规定的医疗技术损害的行为主体为医务人员,但诸如人工智能诊断设备、手术机器人、智能康复器具等医疗人工智能能否被赋予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并等同于医务人员从而令医疗机构承担用人单位的替代责任,此为适用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先决问题。
其二,即使肯定医疗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地位,并将之视为医务人员,仍需在苛责之前确定医疗人工智能与患者之间是否存在医患关系。如当人工智能诊断设备为医生出具患者的诊断结果与治疗建议时,并未与患者形成医患关系,其地位类似于为英美法中的“咨询医生”。咨询医生不参与患者的具体治疗护理过程,所提供的非正式意见并不构成医患关系。因此,人工智能与患者之间医患关系的存在与否将会因人工智能的类别、行为等因素的不同而得出迥异的结论,其复杂性可见一斑。
其三,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假设人工智能与患者之间存在医患关系,在人工智能对患者造成损害后,针对其是否存在过错的判断十分重要。但是,对于以提高人类医疗诊断治疗水平为目的而被研发的医疗人工智能而言,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诊疗规范”“当时的医疗水平”为标准判断人工智能的过错恐有不妥。有学者建议,以自然人医师所能达到的最高诊断水平作为判断标准。然而,此种突破地理范围的最高诊断水平的确定方式、人工智能诊断水平与人类最高诊断水平的比较手段,均为判断过错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四、举升机事故谁负责?
举升机发生事故一般应由操纵人负责。但具体问题还应从如下方面具体分析,
1,看其当事人是否有该设备的操纵资格者。
2,看其工作前是否认真检查设备,确认正常完好,如有毛病是否进行维修。
3,看其是否听从指挥,是否执行相关安全规定,是否有超重现象。
4,看其是否是设备部件突发问题而造成的。
5,看是否允许外人操作,或是外人擅自操作设备造成的。,
五、电梯坠落事故谁负责?
您好!
发生电梯坠落事故,如果是因电梯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由生产厂家负责;如果是因管理、维修、保养不到位,电梯带病运行造成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如果是因乘坐电梯的人违反电梯使用须知,超载或者误操作造成的,由电梯的使用人负责;如果既存在电梯带病运行现象,又有超载和误操作的情况,则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乘坐电梯的人共同负责。谢谢阅读!
六、煤矿透水事故谁负责?
煤矿开采首先进行煤巷掘进,然后进回釆,把煤运到主井提升到井面放到试诸煤厂。在开採煤巷时由于地质情况复杂,煤层上面有积水,容易打到透水点,造成伤亡事故。如果煤矿遇到透水事故责任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矿长负责。
七、厂里出现事故谁负责?
责任方可能会有以下几种:
厂内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他们有责任确保企业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培训等,对于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管理责任。
操作工人:如果事故的原因是由操作工人认知不足、错误或疏忽所致,那么操作工人应该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设计方或制造商:如果事故是由于设备或机械问题导致的,则设备制造商或设计者可能会负有责任。
政府有关部门:政府监管相关部门对厂内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及检查,对于监管不力或者出现了不良后果,政府也会承担一定责任。
八、车库自燃事故谁负责?
1. 车主或使用人:如果车主或使用人在车辆停放期间未按规定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车辆,如私拉电线、乱扔烟蒂等行为导致车库自燃,那么车主或使用人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2. 物业管理公司:如果车库的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管理不善、设施设备老化等原因导致车库自燃,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3. 保险公司:如果车主购买了车库自燃险,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对车主进行赔偿。但是,如果车主在保险合同中存在免责条款或者违反了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
4. 政府相关部门:如果车库自燃是由于建筑结构缺陷或者其他公共设施问题导致的,那么政府相关部门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总之,在车库自燃事故中,责任的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车主、物业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等。
九、同桌喝酒出事故谁负责?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在因喝酒引发醉酒人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的发作,导致伤残、死亡等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同饮人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同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如果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劝了大量的酒,则应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强迫性劝酒。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此种情况下,醉酒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因为这种强迫并非是暴力性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减轻劝酒人的赔偿责任。另外,劝酒,还要认清对象。根据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饮酒不在未成年人的可为之列。《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三、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同样,在明知一方喝多、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同饮人应及时予以劝阻。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以致出现意外,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如果未将醉酒人送回而发生类似“酒后跌伤”等情况,同饮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对此,应结合饮酒者当时的神志状况来加以判定。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此时同饮人负有一定的监护照顾义务。如果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此时若出现意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同饮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限高车出事故谁负责?
两种情况
一、设置不合规的限高架
根据最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高速公路以及一级公路设置限高架导致净高低于5米的;二、三、四级公路设置限高架导致净高低于4.5米的;
以上情况下撞毁限高架,司机不应当承担责任,并可向公路建设主管单位要求合理赔偿造成的损失。主管单位不予受理的,可向当地交通管理局申请介入受理。对结果不满意的,可向规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公路上跨桥或隧道内净空低于4.5/2.5米设置的限高架被撞毁时司机应当承担责任。
二、设置合规的限高架
按照规定司机需要承担责任。